日前,上海市房屋维修监督中心主任刘虓一行来到古北湾大酒店,检查这个
玻璃幕墙建筑的自查情况,因为在此前的普查中,这一建筑被怀疑有雨水
渗漏现象。“渗漏可能意味着玻璃幕墙
脱胶,有可能造成安全隐患。”刘虓向记者解释道。为了切实保障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与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联手,开展了这项上海既有玻璃幕墙建筑专项整治工作。
安全隐患有待整改
玻璃幕墙建筑自100多年前问世以来,因其自重轻、工期短及外观现代的特点,受到不少建筑商的青睐。1984年,上海出现了第一幢玻璃幕墙建筑——联谊大厦。上世纪80至90年代,这类建筑迅速增多,至2004年底, 上海已有玻璃幕墙建筑2239个,幕墙面积达1000万平方米,成为我国玻璃幕墙建筑数量最多的城市。
由于幕墙建筑是属于需要定期检查与维修的结构体系,因此1996年建设部颁发的《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规定:在正常使用时每隔5年就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1997年施行的《上海市建筑物使用
安全玻璃规定》也明确:
幕墙安全玻璃使用满8年的,建筑物所有者或管理者应当委托有资格的技术鉴定机构进行查勘等。
2004年,上海对既有玻璃幕墙建筑进行了普查,发现部分玻璃幕墙建筑存在五大问题:开启
窗胶、
密封条、受力
构件等存在问题,雨水渗漏问题及使用非安全玻璃问题。
与此同时,上海也发生了数起幕墙玻璃碎裂、坠落事件。为此,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和市房地局决定联合进行专项整治,“除了存在部分安全隐患的建筑外,还包括投入使用10年以上的玻璃幕墙建筑”。
于是,1249幢相关建筑收到了自查告知单,至今回收了1077份,回收率达86.23%。经统计,自查上报“无问题”的为711幢,“有问题”的为330幢,其中201幢已完成整改。
业主是“第一责任人”
乍一看,东方国际大厦的外表与普通玻璃幕墙没什么区别。不过,经指点仔细观察,可以看出墙面“多”出了不少金灰色
金属横条,略微突出。这是东方国际大厦对玻璃幕墙整改的成果。该建筑1996年竣工,外墙采用全
隐框玻璃幕墙。2003年底,物业部
门对照合同发现,建筑
结构胶保用期为“10年”,2005年他们向大厦的4家业主提交整改通知。业主决定拿出维修资金进行整改,保证外墙安全。最后花了137万元,改造了8000多平方米的幕墙玻璃。“运行一年下来,效果良好,还解决了过去暴雨期间曾发生的雨水渗漏现象。”大楼物业公司负责人介绍。
对东方国际大厦的做法,刘虓十分赞赏。他说,玻璃幕墙建筑的“第一责任人”就是业主,但是由于商务楼的维修基金至今尚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这对接下来的整改工作可能带来困难。“我们正在进行本市玻璃幕墙建筑管理办法的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将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以及维修基金的筹措方法等。”
“一幢一卡”保长效管理
“下一步,我们将抓紧自查表的全部回收工作,对自查结果进一步确认。”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副主任孙建平表示,由于专业要求高,他们将通过专家组对已返回自查表且“无问题”的建筑予以进一步确认,以防止部分大楼业主谎报平安、敷衍了事。“各既有玻璃幕墙建筑产权人必须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并在明年3月前完成。”对于整改完成的建筑,他认为也要以专家组等形式进行验收,“要符合‘节能、环保、安全’的要求”。验收不合格的,将责令业主再予整改。
其实整改只是眼前的工作,孙建平告诉记者,上海更多地着眼于建立玻璃幕墙建筑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除正在起草管理办法并于明年推出外,还将建立全市玻璃幕墙建筑信息数据库。”通过将全市玻璃幕墙建筑输入信息库,做到“一幢一卡”,使每幢建筑都有一张“身份证”。政府今后将主要对规定年限以上的幕墙建筑,提醒告知业主单位进行维修,并对检测情况和改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玻璃幕墙建筑过程中的管理则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另外,从源头上严格控制玻璃幕墙建筑的审批流程管理,对新建幕墙工程的质量控制从建造阶段向合理使用年限阶段延伸,强调实行质量保修保险制度,落实维护专项基金。
“这项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安全,关系到上海城市形象和未来发展,因此要形成多方合力,着力推动。”孙建平再三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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