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国家建设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止使用实心
黏土砖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禁实”),明确规定对已列入“禁实”目标的城市继续使用实心黏土砖的建筑工程,经审查属实的,不得通过施工图审查,不得竣工验收备案。同时要求对已按“禁实”列入城市的建筑工程项目逐一检查,对违规使用实心黏土砖的要坚决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随着国家建设部这一通知的发出,被列入全国第二批256个“禁实”城市之一的玉溪市的“禁实”工作进入了攻坚阶段。2005年,国务院发出进一步推进
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
建筑节能的通知,云南省政府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布了云南省应用
新型墙体材料的管理规定之后,玉溪市被国家四部委列入2008年第二批限时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的城市。
前不久,玉溪市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成立,并设立了玉溪市墙体革新办公室,玉溪“禁实”工作正式启动。根据“禁实”工作要求,玉溪市政府发布了《推进墙体革新和推广建筑节能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2008年底前在玉溪市政府所在地红塔区城市规划控制区范围内实现“禁实”,2009年底前在各县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实现“禁实”,到2010年底前,全市基本实现“禁实”的工作目标。确立了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市场引导应用为龙头,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加快科技进步,启动专项基金征管调节,重点发展以利用工业、农业、建筑废渣生产
硅酸盐制品、
混凝土制品、轻质
板材等新型墙体材料的工作思路。
同时从2007年1月1日起,全市禁止审批新建、扩建、改建实心黏土砖生产项目。
为进一步加大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加快全市“禁实”步伐,2007年市政府颁布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在建筑工程开工前,应按工程概算确定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7元的标准预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规定在城市建筑工程中,
框架结构建筑的填充墙及围墙、临时建筑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比例不低于70%;
砌体结构建筑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比例不低于60%,达不到上述使用比例的,不予返退专项基金。
随着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和实施,玉溪市“禁实”取得了初步成效。自2006年底开始,全市相继建成和已备案登记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达25户,形成了墙、块、砖配套的新墙材产业格局。到目前为止,其中6户企业已通过审定,取得了云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合格证。全年可生产标砖8亿块、砌块15万立方米、轻质墙材100万平方米,可消耗工业废渣193.32万立方米,节约黏土资源689.57亩(以挖土3米深计),节约标煤59929.2吨,利用2.67万亩农田产生的秸秆1333.3万千克,生产的混凝土标砖、混凝土多孔砖等新墙材产品基本能满足玉溪市建筑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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