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立法,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
●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机构。
●加大宣传,加强培训。
●积极推进新墙材应用和
可再生能源应用。
●加大力度,推进既有
建筑节能改造。
●加强监管,将建筑节能措施落实到工程建设各环节。
●大力推进污
水、垃圾处理。
●加快节能减排科技开发,提高节能减排科技含量。
●开创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节能减排新机制。
●办好“绿博会”和全省建筑节能知识竞赛。广东建设领域
在近日举行的全国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广东汇报会上,广东省建设厅副巡视员李新建提出了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下一阶段的十大工作重点。
一是推进立法,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从广东省实际出发,制订具有可操作性的地方性管理法规,尽快出台《广东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广东省建筑节能
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组织编制民用
建筑能耗统计制度实施细则,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财政部有关文件,努力研究大型
公共建筑运行节能监管制度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政策。各地市也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建筑节能管理规章,开展
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对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运行节能实施监管,对高能耗建筑进行改造。
二是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机构。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向省政府申请设立省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切实加强对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将建筑节能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建立健全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充实专职管理人员,配套工作经费。
三是加大宣传,加强培训。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通过电视、电台、报刊、论坛、展览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深入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建筑节能宣传,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积极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对不同的培训对象结合专业特点进行不同内容的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
四是积极推进新墙材应用和可再生能源应用。各地要切实执行国家
新型墙体材料目录和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墙改基金的引导和调控作用,推动建筑节能,确保全省2008年底前43个城市实现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目标。今后,全省每年将落实启动5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并确保示范项目顺利实施,实现预期
节能环保效益。
五是加大力度,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六是加强监管,将建筑节能措施落实到工程建设各环节。坚持把建筑节能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严格把关。制订落实《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监管措施,着力抓好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标准的监管力度。建立行政审批责任制和问责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督、谁负责”的原则,对不按规定办事导致新建项目不符合节能标准的,依法追究责任。建立和完善节能监督机制。加强
建筑节能设计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施工图审查和备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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