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所有
民用建筑工程(居住建筑和
公共建筑),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如果没有经过建筑工程节能专项验收,都不能最后“竣工”。
刚刚闭幕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通过了《沈阳市民用
建筑节能条例》,条例的施行,给沈阳市民用建筑节能“新衣”罩上“铁布衫”。
房屋节能信息要公示
今后,沈阳市民买房子除了关注地理位置、房型和价格外,更要注意开发商是否对节能信息予以公示。
条例规定,在房屋施工、销售现场的显著位置,建设单位要将建筑的屋面
隔热保温、墙体
隔热保温、外
门窗、暖通和其他节能措施及其保护要求等民用建筑节能信息予以公示。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要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优先采用保暖、改善通风等低成本改造措施。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在民用建筑的设计和施工中,为
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应用提供必备条件。
建楼不节能最高罚30万
在民用建筑设计时,设计单位就必须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条例明确规定,设计单位如果不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标准进行设计的,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如果施工单位擅自改变设计,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
墙体材料、
保温材料、门
窗、
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
设备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处以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如果监理单位未按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标准实施监理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如果是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优先采用保暖、改善通风等低成本改造措施。
推进实施按热计量收费
针对北方特点,条例强调,建筑工程
采暖供热系统应当符合民用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应当安设
供热系统调控装置、用热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同时,居民建筑安装的用热计量装置应当满足分户计量的要求。公共建筑应当安装用电分项计量装置。
供热单位应当采用先进、节能的供热方式和系统装置,推进实施计量管理和按热计量收费。建筑
围护结构改造应当与供热计量改造和供热系统改造同步进行。
条例同时规定,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公共建筑国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等应当根据能源消耗指标内、用能系统特征制定相应的节能运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建筑物用能系统进行维护、检修、监测及更新置换,保证用能系统的运行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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