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内容由[中国幕墙网]编辑部整理发布: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北京市新建居住建筑外窗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新建居住建筑建筑外窗工程质量管理,自2015年10月1日起,对于2015年10月1日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新建居住建筑工程在办理招标发包或直接发包时,应将外窗工程纳入施工总承包范围内,建设单位不得将外窗工程单独发包。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加强北京市新建居住建筑外窗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15﹞11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5年9月25日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有文章版权,归中国幕墙网和作者所共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转载要求: 转载的图片或者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准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本站水印。
隐私条款: 除非特别声明,否则文章所体现的任何观点并不代表中国幕墙网。 本站转载或引用文章若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将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