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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条件及范围
参与评选的论文范围为从事建筑门窗配套件行业科技人员在科研、生产、工艺、应用等方面撰写的学术论文、科技成果论文、理论专著等。
评选条件:
(一) 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与行业发展趋势相一致;
(二) 科技创新荣誉奖,必须由已获得科技创新优秀论文奖的论文产生。
(三) 申报科技创新优秀论文奖的论文应具备:
论文提出的工艺设计或经验总结应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创新性,对科研和生产具有参考作用和指导作用,有助于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
申报科技创新荣誉奖的论文应具备:
在行业技术发展研究,产品技术理论研究,工艺创新,应用合理性的研究等方面,有独到的学术见解,有理论性探讨,有创新论述,有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依据可靠、数据可信,如应以合理的力学模型、可信的检验数据、成功的应用经验等为依据进行论述。
申报程序
建筑门窗配套件行业科技创新优秀论文奖的申报程序:
(一) 由论文著作者自愿申请,或由各省、市、自治区协会或受委托的当地有关部门,建筑门窗配套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委员单位、专家组专家等向建筑门窗配套件委员会推荐。
(二) 申报作者填写《建筑门窗配套件行业科技创新优秀论文奖申报表》,推荐的论文由推荐者在表中签署具体评价意见,加盖公章或由推荐者亲笔签名。
(三) 建筑门窗配套件委员会依据本办法对优秀论文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具体情况告知论文著作者或推荐者。
申报资料的内容和要求:
1.《建筑门窗配套件行业科技创新优秀论文奖申报表》一份(见附录1);
2.申报论文的格式要符合《论文格式要求》(见附录2)。
3.申报资料的文字、证明和签章等必须清晰;申报论文必须是首次发表(原发),论文中所涉及的内容、依据、案例必须科学、真实可信。
评审
建筑门窗配套件行业科技创新优秀论文奖的评审工作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委员会必须是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熟悉建筑门窗配套件行业开发、生产、应用的专家。每届评审委员会由7~9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
建筑门窗配套件行业科技创新优秀论文奖评审委员会下设秘书组,秘书组设在建筑门窗配套件委员会内,负责建筑门窗配套件行业科技创新优秀论文奖的具体组织工作。
评审工作应坚持严格、认真、公正、公平的工作原则。评审会议必须由委员会本人参加,不得委托代表参加。
评审委员会要严格执行评定管理办法,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坚决排除各种干扰,并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的评委和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
评审委员会依据《建筑门窗配套件行业科技创新优秀论文评分参考标准》(见附件3)审查论文申报资料,通过讨论、公开评议等方式确定获奖论文。实行宁缺勿滥的原则,半数以上委员认为某奖项水平不够,该奖项可空缺。
获奖发布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建筑门窗配套件委员会每年召开颁奖会,向荣获建筑门窗配套件行业科技创新优秀论文奖的获奖者颁发证书、奖金或奖品,每两年向荣获建筑门窗配套件行业科技创新荣誉奖的获奖者颁发证书、奖金或奖品,并对获奖者通报表彰。
建筑门窗配套件委员会在《中国建筑金属结构》杂志,中国门窗配套材料网上公布获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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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邮箱:ptjwyh@263.net
联系电话:010-68300080
传真电话: 010-58933760
联系人:王晓军
投稿截止日期:201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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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呈交的论文是作者在工作中研究及取得的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本人所著论文,适时可由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建筑门窗配套件委员会向行业适宜的刊物推荐转载、刊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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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9日,由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主办、建筑门窗配套件委员会执行实施、佛山市合和建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独家承办的首届建筑门窗配套件行业科技创新论文大赛颁奖盛典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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