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的1月1号开始,沈阳市对新建居住建筑开始强制执行65%的节能标准。不符合这一节能标准的住宅一律不许再建。经过十三年的坎坎坷坷,沈阳的
建筑节能推广工作最终还是从“政策引导”变为了“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是政府强制力的一种体现。这种强制力用在建筑节能上,可以看出政府对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视程度。但却并没有给建筑节能领域的专家带来喜悦。“其实我们现在就可以做到更高的节能标准,百分之八十没问题,但是,没有人愿意采用我们的技术。”在建筑节能领域打拼了三十多年的节能专家刘振河在采访中对记者说。
在这次强制执行百分之六十五的建筑节能标准之前,沈阳执行的是百分之五十的标准。虽然当时没有明确提出百分之五十是“强制标准”,但对新建住宅,建设部
门基本上都在规划审批环节上进行了控制。不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节能标准,很难通过管理部门的审批。
但是
采暖费却一直按照采暖面积来收取,并且作为福利,由职工所在单位报销。这样一来,在采暖上消耗多少能量就跟消费者几乎没有什么利益关系了。“节能却不省钱”,就算“喊破嗓子”,恐怕也难让消费者买帐。消费者不买帐,那开发商自然也就失去了应用更好
节能技术的动力,对建筑节能的态度就是“六十分万岁”,达到规定标准就“万事大吉”。所以,刘振河教授他们开发的那些更好的节能材料、节能技术不得不束之高阁。
一种产品,只有当它具备了商品的属性,人们在消费的过程中才会主动地去节约使用它。现行的
供暖制度使“热能”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商品的基本属性。没有了商品的属性,人们也就失去了节约“热能”的基本动力。那由“热能”这个产品衍生而来的“建筑节能”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经济学博士程孙亮认为,建筑节能技术的推广,最根本的还是要靠政府合理的“政策引导”来发展。
“热能”商品特性的缺失,不但造成节能
新材料、新技术应用出现困难,更为棘手的问题出现在旧建筑的节能改造上。沈阳从1993年开始推广建筑节能技术,截至2004年底,全市累计建成节能标准为百分之五十的
节能建筑2619万平方米。而同时,旧建筑的节能改造只做了不到一百万平方米,不到全市需要改造总量的百分之一。
建筑节能作为一条产业链,它的连接点就是利益,无论是开发商、材料商、施工队伍、还是终端用户,都应从这条产业链中获益,这样,建筑节能才有了实施下去的动力。沈阳现有建筑面积超过一点六亿平方米,而且这个数字还在以每年一千万平方米的速度在迅速增加。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节能改造成本一百元计算,沈阳的建筑节能市场孕育着上百亿元的巨大商机,而且这还不算建筑节能所带来的环境效益。然而,如果“热能”本身的商品特性得不到体现,“一百亿”也只能是画在纸上的一张“大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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