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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兵同志在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2007年度工作汇报会上的发言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作者:*  日期:200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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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2月11日)

  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的领导下,驻建设部纪检组监察局近几年来,在驻在部门及系统抓了行业九大特色工作。一是确保“两个健康”。即确保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健康成长。二是实行“两同时”工作机制。即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中,实行两项任务同时抓,两个责任同
  (2007年12月11日)

  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的领导下,驻建设部纪检组监察局近几年来,在驻在部及系统抓了行业九大特色工作。一是确保“两个健康”。即确保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健康成长。二是实行“两同时”工作机制。即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中,实行两项任务同时抓,两个责任同时定。三是开展“三、二、一”源头预防治理腐败。指“三审”(各种资质资格的审查、评优评奖的审定、规划的审批)、“两交易”(工程承发包和房地产交易)、“一服务”(公用事业的各项服务)。四是推行社团“廉洁建会”。我们协助建设部党组制定了部管社团“廉洁建会”的意见,强化社团规范管理,增强社团自律意识。五是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建设。通过不断规范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运作,有效地遏制了招标投标中的权钱交易行为和腐败问题的发生。六是抓好四个专项治理工作。即治理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和出租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七是推进“六个方面” 的改革与制度建设。制定了与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相配套的城乡规划、建筑市场、房地产行业、住房公积金、市政公用行业和风景名胜区等六个方面的改革与制度建设。八是学习一面旗帜。上海市建设纪工委以服务经济建设为宗旨,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被建设部党组授予“全国建设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标兵” 荣誉称号。九是开展行贿档案查询工作。与检察机关共同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将工程建设招投标等活动中行贿犯罪予以记录、处理并公布,对加强企业诚信机制建设、打击职务犯罪,规范市场行为起到积极作用。


  2007年,组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及时组织全体干部传达学习党的十七大文件,联系实际,认真领会,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围绕建设部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强化监督,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和配合工作,努力构建建设系统惩防体系,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切实履行纪检监察的监督职责

  (一)强化对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

  今年以来,组局加强了对建设部两级领导班子的监督,尤其是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一是参与建设部重要工作会议及活动,包括党组会、常务会、专题会、民主生活会等,认真履行对建设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职责,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二是参加或列席部党组会议和有关行政领导会议,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及重要事项决策情况的监督,对重大问题,参与研究并提出思路。三是参加各司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年度工作总结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及有关业务工作会议等,从中了解部党组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班子成员廉洁、工作情况及民主评议等情况。


  (二)强化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方针、政策的监督

  在履行纪检监察职能中,组局十分重视对建设部党组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今年以来,我们积极参与有关方面的工作,深入掌握情况,强化了这方面的监督。一是参与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全面贯彻两个国八条、国六条和国发[2007]24号文件精神,坚定不移地落实中央宏观调控的各项措施。协调相关部委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使房地产开发投资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控制。住房供应结构调整初显成效,2006—2007年度新开工的商品住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所占比重已达到55.8%,城镇房屋拆迁规模得到合理控制。二是清理纠正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按照部委职能分工,基本完成了三年清欠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制定了防止产生新欠的措施、健全落实了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全国有18个省出台了工程担保制度、规定或配套措施。三是深化对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监督。今年重点加大了对“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五个不许”以及“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行为的规定”、“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开发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等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积极配合建设部党组周密部署,大力宣传,抓好落实,会同机关党委将《规定》禁止的行为列表,印发所有党员干部填报,确保《规定》落到实处。四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通过责任分解和“两同时”工作机制,将责任落实到部门、人员,并将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部门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五是清理评比达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和“全国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我们积极参与,加强监督,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对清理工作方案明确了范围,制定了原则、确定了目标,提出了要求。对原来99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撤销合并了71项。六是对建设部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组局积极协助配合,派人参加领导小组。经共同努力,摸清了家底、完善了资产数据、落实了责任、强化了管理,完成了清查工作预期目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七是楼堂馆所的检查清理。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的部署,中央纪委、建设部等七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组局注意做好协调工作,落实部内责任分工,将任务分别落实到稽查办、规划司、标准定额司、房地产司、市场司等司局。检查中,中央纪委等七部委在京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河南省濮阳县违规修建办公楼及领导干部住宅楼、山西省粮食局违规修建培训中心及“粮神殿”、甘肃省兰州市财政局违规修建综合办公楼、山西忻州煤矿安全监察局违规修建办公楼等四起违规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典型案件。目前,有关部门已对上述案件进行了查处,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干部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八是对机关开展加强作风建设的情况进行监督。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八个方面总的要求,检查工作成效。同时,组局在建设系统广泛征求意见,向部党组提出改进加强作风建设的相关意见和建议。为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组局发出通知,在全建设系统和纪检监察部门开展了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理论与实践征文活动,收到参评征文102篇。


  (三)加强对人事工作的监督

  在监督工作中,我们着重加强对司、处级干部任用情况的监督。凡司、处级干部任用前,必须听取组局的意见,已成为建设部人事工作的一种机制。此外,我们在对人事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领导干部公开招录、竞争上岗等重要环节,都派人参与监督,对当事人有无违反廉洁自律的问题、工作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等方面重点把关。建设部十七大代表提名后,组局派人参与了对人选的考察工作。


  (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按照《党章》、《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能,我们找准建设部门权利运行中腐败易发多发的环节和部位,列为重点日常监督对象。一是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凡涉及“三重一大”重大事项的决策,都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开部党组会议或行政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必要时召开扩大会议。二是“三审、两交易、一服务”。即各项资质、资格审查、规划审批、评优评奖的审定,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交易,市政公用事业的服务。三是对城乡规划的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城乡规划的执法监督机制,推进了规划督察员制度的覆盖面。四是对建设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依法行政的监督。调整行政审批项目3项,取消铁道、信息产业等部门与我部职能交叉的审批项目6项。修订颁布了《城乡规划法》、《风景名胜区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批重要法律法规,使管理工作有法可依。并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已在办事大厅集中统一受理。


  (五)配合开展巡视工作

  今年下半年,中央纪委中组部中央国家机关第一巡视组到建设部开展巡视工作。我们本着“三个再” (即:对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再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再督查、对组局工作的再监督)的要求,配合开展了对建设部的巡视检查工作。下一步,要认真研究、落实巡视组反馈提出的有关问题和建议,督促并协助建设部认真搞好整改。


  二、加强信访和案件查办工作

  加大对案件线索的排查及查办力度。今年,我们共收到群众来信、电话举报357件(次),其中反映部机关、直属单位和社团有关问题的77件(次),占举报总数的21.6%;反映地方拆迁等问题的278件(次),占举报总数的77.8%;反映中央国家机关其它部门有关问题的2件(次),占举报总数的0.6%。以上都及时进行核查或批转有关部门办理。其中,组局直接查办20件(反映建设部机关、直属单位和社团问题的11件、去年遗留的4件、四室转来的1件、中央巡视组转来的4件)。


  我们的具体做法:一是认真抓好自办案件。对被举报的16名司局级干部和2名处级干部的问题,我们分析研究后确定为重点核实件,进行了认真核实。目前,20件中办结15件,正在办理的5件,办结率75%。其中对有错误但有减轻情节可不追究责任的6名司局级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或提醒谈话。二是积极指导驻在部门各级纪委办案。对机关纪委办理的案件,组局都派人给予指导,疑难案件参与调查取证、政策咨询、违法事实的认定和处理。三是延伸案件查办的作用和功能。通过每年对系统发生案件的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建设部门在制度上的漏洞,总结建设系统易发违纪违法案件的部位和环节,为建设部抓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参考。


  办案中,我们坚持严格依法依纪查办案件,注重提高办案工作能力和水平,经常对重点案件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加强与中央纪委四室的汇报与沟通。并遵照屈万祥副部长的要求,组织案件室全体同志到驻农业部纪检组取经。


  三、认真开展四项专项治理工作

  治理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出租车行业管理专项整治、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是建设系统今年四项重点专项治理工作,都取得新的进展。


  (一)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一是根据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的通知》,结合建设系统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对建设系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的通知》,对自查自纠检查评估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结合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调研督导,组成5个工作组,分别对辽宁、吉林等10个省(区、市)的自查自纠检查评估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派出4个工作组,对天津、重庆、江西、云南等4省市进行了抽查。从检查结果看,建设系统各单位基本达到了规定的目标要求。二是加强与检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上的协作配合。与最高检察院反贪总局就开展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问题进行了座谈,加强了相互配合,并指导督促各地建设主管部门与当地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建立了案件线索移送、信息交流等工作机制,形成了查办案件的工作合力。三是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完成了《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建筑业企业诚信行业评价试行办法》等对策措施;结合《城乡规划法》的修订,增加了防范商业贿赂的内容。四是推进重点课题研究。组织上海、四川、河南、新疆四省市就建设系统发生商业贿赂的关键环节、重要部位、重点人员进行研究分析,对难点、重点问题集体会诊,撰写了《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难点问题和治理对策研究》。


  (二)抓好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工作

  年初,中央纪委分工由建设部牵头开展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工作。建设部高度重视,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一是认真调研,制定工作方案。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经部党组多次研究讨论,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与协调,八部门联合会签印发了《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二是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八部门联合召开全国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八部门领导同志围绕本部门的职能,就如何做好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了任务和要求。三是组织了调研督导。专项整治办公室组成了13个工作组,先后赴四川、广西、黑龙江等17个省(区、市),对各地贯彻落实电视电话会议情况进行调研督导。其中,建设部主管领导4次带领工作组对黑龙江、甘肃、安徽、广东等省进行专题调研和督导。加强与七部委的工作协调和信息沟通,定期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会议,针对各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加强指导,跟踪督办。四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并通报了土地取得、规划审批以及房地产开发、交易、中介服务和物业管理中发生的40个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整顿规范了房地产市场,使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三)深入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专项工作

  为深入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年初,通过调研,研究确定了今年的工作目标、内容和重点。印发工作要点,作出部署;为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月会制度;整理编辑出版了《城乡规划案例选编》,编印了22期《城乡规划效能监察信息简报》;为检验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开展成效,对各省区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了书面绩效考核,目前已有29个省(区、市)上报;注意发挥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在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完成了《加强城乡规划效能监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住房调控政策的情况总结》,总结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在参与住房调控中的积极作用,同时撰写了“情况专报”上报国务院;加强对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案件查办。先后对太原、郑州、沈阳、晋州等城市以及湖北大洪山国家风景名胜区钟祥景区等违反规划案件进行了查处和督办。


  (四)认真开展规范出租汽车行风专项治理工作

  今年以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7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部署,继续深入开展规范出租汽车专项纠风治理工作。一是做好部署,明确重点。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的通知》。二是加强出租汽车行业法规建设。修订了《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对出租汽车经营权等重大问题进行了系统的调研,起草了《出租汽车经营权管理暂行办法》。三是深入调研出租汽车行业深层矛盾和问题。对出租汽车经营权、出租汽车经营模式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在全国开展出租汽车信息调查统计,编写了《全国出租汽车行业信息统计分析报告》。召开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部际联席协调小组会议,研究出租汽车行业深层次矛盾与问题。四是加强督察,查处群体事件责任人。对各地发生的9起出租汽车群体性事件进行了调查,并及时向国务院办公厅上报了《值班信息》。对河北石家庄、湖北潜江、江西星子县、福建厦门4起较大群体性事件的查处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要求地方政府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五是认真做好接访、息访工作。至10月底,共受理全国各地上访投诉123件,其中来京上访35件,投诉、举报信20件,电话投诉68件。发督办函12件,电话督办28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约谈18次。


  截至10月底,各地共纠正出租汽车经营权出让问题40个,涉及车辆8018辆;取消针对出租汽车的收费项目 38个,涉及金额7001万元;打击各类非法营运车辆12.3万余辆。目前,全国出租汽车群体性事件有所减少、频率减缓,群体性事件较去年同期下降了61%,全国出租汽车行业保持总体稳定。


  四、以《实施纲要》为主线,努力构建惩防体系

  按照中央纪委的统一部署,我们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作为当期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战略性工作任务,纳入建设部门工作的整体格局中来抓。一是对建设部党组制定的《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以及城乡规划、建筑市场、房地产行业、住房公积金、市政公用行业、风景名胜区等六个配套的改革与制度建设实施办法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组局组织建设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联合成立了8个督察组,分别对浙江等15个省、市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找出了主要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促进了相互借鉴、学习和体系的构建。二是抓《实施纲要》牵头任务的落实。目前,《城乡规划法》已颁布实施;修订《建筑法》在有序推进。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城乡规划许可配套制度,建立健全了对房地产市场、市政公用市场的监管制度。三是按照中央纪委纲要办的统一部署,广泛调研,制定了建设系统08—12年五年纲要规划并上报。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初步思考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住房公积金的监管。近年来,我们虽然组织了对住房公积金的调研、配合审计以及规范住房公积金监管等项工作,但尚未达到专项治理的效果,住房公积金管理亟待加强。二是开展的城乡规划效能监察专项工作,目前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尚未到达预期目的,经建设部和监察部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延期一年。


  (二)下一步工作的初步思考

  建设部将于今年12月底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上,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强调八个更加注重。即:①更加注重学习纪检监察这门科学,努力提升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水平。②更加注重增强查办案件的科学性,不断加强和改进案件检查工作。③更加注重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深入推动建设系统惩防体系构建。④更加注重关注民生,全力解决建设领域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⑤更加注重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有效推进干部作风转变和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化。⑥更加注重廉政文化与和谐文化建设,积极营造建设系统清廉、融洽的氛围。⑦更加注重业务创新,着力完善有建设系统特色的九大工作格局。⑧更加注重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肩负起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使命。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1、认真抓好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建设部的部署(年初的四个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建设工作实际,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两个健康”。通过深入调研,筹备好于年底召开的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作出周密部署。


  2、进一步强化各级组织和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使党政“一把手”从思想上明确认识,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各项业务工作中,有效解决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创新载体,有效提高廉洁从政意识。


  3、深化监督工作。注重加强政治监督与廉政监督并重,注重监督方式方法的研究,做到监督到位、有力、有效。进一步加强案件查办工作,开展专题研讨,注意研究分析建设行业发展特点和规律,把握重点环节和部位,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全方位抓好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推进机关依法行政。


  4、突出重点,继续配合抓好工程建设领域治理商业贿赂、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包括城镇房屋拆迁、小区物业管理中侵害群众权益的问题)、城乡规划效能监察、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纠风工作,并分别组织召开四个研讨会,促进四项工作的开展。配合开展住房公积金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以及部党风廉政建设牵头工作。认真开展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办事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促进廉政文化、和谐文化、企业文化发展。


  继续抓好《实施纲要》贯彻落实的调研、监督检查工作,抓好《实施纲要》的落实和今后五年规划(2008—2012年)的审定,加快建设系统惩防体系的构建,在参与中加强监督,在协调中做好组织配合。


  5、充分发挥好纪检监察组织协调职能,促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深入研究对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指导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提升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水平,逐步理顺系统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关系,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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