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铝型材加工基材国家标准编制说明

来源:中国幕墙网收集整理  作者:*  日期:2011-1-27  页面功能 [字体: ] [ 打印 ] [ 投稿 ] [ 评论 ] [ 啄木鸟 ]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建筑铝型材加工正在迅猛发展,目前,我国建筑铝型材加工年产量达170多万吨,已经成为建筑铝型材加工的生产大国。
  1 前言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建筑铝型材加工正在迅猛发展,目前,我国建筑铝型材加工年产量达170多万吨,已经成为建筑铝型材加工的生产大国。为了规范市场,保证建筑铝型材加工的产品质量,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对GB 5237.1《建筑铝型材加工 第1部分:基材》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主要是在GB 5237.1《建筑铝型材加工 第1部分:基材》的基础上,参照欧盟EN 755.2-1997《铝及铝合金棒、管、型——力学性能》、EN 12020.2-2001《6060及6063铝及铝合金精密型材 第2部分:尺寸及外形允许偏差》和日本JIS H4100《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以及美国ANSI H35.2《美国铝素材尺寸偏差标准》制订。
  2 编制过程
  本标准是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根据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要求起草了本标准的讨论稿。于2005年9月22日~25日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持在成都市召开了本标准的第一次工作会议,对本标准的讨论稿进行了认真的讨论。现根据第一次会议精神,起草了本标准的第二稿。
  3 编制说明
  3.1 合金牌号和供应状态
  本标准纳入了原GB 5237.1-2004中的6061-T4、6061-T6、6063-T5、6063-T6、6063A-T5、 6063A-T6的合金和状态,又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增加了6005、6060、6463和6463A合金,并参照EN755.2-1997的规定增加了6005-T6、6060-T4、6060-T5、6060-T6、6060-T66、6063-T4、6063A-T4、6463-T4、6463-T5、6463-T6的力学性能要求。
  3.2 规格
  建筑铝型材加工的规格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有技术图纸作规定,规格名称通常由供方统一命名或直接引用有色金属行业标准YS/T 436《建筑铝型材加工图样图册》中的规格。由于所使用的具体情况不同,建筑型材的长度也有差别,因此建筑型材的长度应由供需双方商定。
  3.3 铸锭质量
  建筑型材所用的铝合金铸锭的质量,虽然不能直接反映在产品中,但对型材的性能及表面质量产生影响,所以在标准中对其也加以规定。
  3.4 化学成分
  由于GB/T 3190-1996中无6463和6463A合金的化学成分,因此将上述两种合金的化学成分单独用表列出,其他合金的化学成分按GB/T 3190-1996的规定执行。
  3.5 尺寸及允许偏差
  3.5.1 编制原则
  3.5.1.1 本标准的尺寸及外形体系结构按欧盟标准的规定制订。对于标准中的普通级主要参照日本JIS H4100的规定制订,高精级主要参照美国ANSI H35.2的规定制订,而超高精级主要参照欧盟EN 12020-2的规定制订。
  3.5.2 壁厚及允许偏差
  3.5.2.1  壁厚及允许偏差按欧盟EN 12020-2的格式制表,并根据GB 5237.1-2004的要求分为普通级、高精级和超高精级。
  3.5.2.2  普通级中,型材外接圆为>100mm~200mm的壁厚A和B、C尺寸允许偏差是分别参照日本JIS H4100普通级中型材外接圆为≤250mm的2栏和3栏要求制订,与日本标准的要求相当。型材外接圆为≤100mm的壁厚A和B、C尺寸允许偏差是分别参照美国ANSI H35.2的2栏和3栏要求制订,与美国标准的要求相当。型材外接圆为>200mm~350mm的壁厚A和B、C尺寸允许偏差是分别参照日本JIS H4100普通级中型材外接圆为>250mm的2栏和3栏要求制订,与日本标准的要求相当。
3.5.2.3  高精级中,型材外接圆为>100mm~200mm的壁厚A和B、C尺寸允许偏差是分别参照美国ANSI H35.2的2栏和3栏要求制订,与美国ANSI H35.2和欧盟EN 12020-2的要求相当。而型材外接圆为≤100mm1的壁厚尺寸允许偏差是相应型材外接圆为>100mm~200mm的壁厚尺寸允许偏差的85%。型材外接圆为>200mm~350mm的壁厚尺寸允许偏差是分别参照日本JIS H4100普通级中型材外接圆为≤250mm的2栏和3栏要求制订,与日本标准的要求相当。
  3.5.2.4  超高精级中,型材外接圆为>100mm~200mm的壁厚尺寸A、B、C按GB 5237.1-2004超高精级的要求制得。而外接圆为≤100mm的壁厚尺寸允许偏差是相应外接圆为>100mm~300mm的壁厚尺寸允许偏差的85%。型材外接圆为>200mm~350mm的壁厚A和B、C尺寸允许偏差是分别参照美国ANSI H35.2中型材外接圆为≤250mm的2栏和3栏要求制订。本标准中超高精级的壁厚允许偏差严于欧盟标准、美国和日本等国标准的要求。
  3.5.3 非壁厚尺寸及允许偏差
  3.5.3.1  公称尺寸按EN 12020-2分档,空心尺寸按GB 5237.1分档制定表格,并根据GB 5237.1-2004的要求分为普通级、高精级和超高精级。
3.5.3.2  普通级中,型材外接圆为>100mm~200mm按日本JIS H4100普通级中型材外接圆为≤250mm的要求制订,并稍严于日本标准的要求。型材外接圆为≤100mm的尺寸偏差是采用美国ANSI H35.2中型材外接圆为≤250mm的要求制订,并稍严于美国标准的要求;型材外接圆为>200mm~350mm的尺寸偏差是参照美国ANSI H35.2中型材外接圆为>250mm的要求制订,稍松于美国标准的要求。
  3.5.3.3  高精级中,型材外接圆为>100mm~200mm的尺寸偏差分别按美国ANSI H35.2中型材外接圆为≤250mm要求制订,并稍严于美国标准的要求。型材外接圆为≤100mm的尺寸偏差是型材外接圆为>100mm~200mm的尺寸偏差的85%;型材外接圆为>200mm~350mm的尺寸偏差是参照日本JIS H4100普通级中型材外接圆为≤250mm的要求制订,并严于日本标准。
  3.5.3.4  超高精级中,对于型材外接圆为>100mm~200mm,其开口尺寸允许偏差采用欧盟EN 12020-2的指标,而实体尺寸偏差参照GB 5237.1的超高精级要求制订,比欧盟EN12020-2要求严。而型材外接圆为≤100mm的尺寸偏差是在型材外接圆为>100mm~200mm的尺寸偏差的基础上缩小90%;型材外接圆为>200mm~350mm的尺寸偏差是型材外接圆为>100mm~200mm的尺寸偏差的基础上放大120%。
  3.5.4 角度允许偏差
  对于角度允许偏差,日本标准分为±1°和±2°;美国标准分为±1°、±1.5°和±2°;而欧盟EN 12020-2分为直角角度允许偏差和非直角角度允许偏差,直角角度允许偏差采用偏移距离来定义,经换算成角度为±0.5°,而非直角角度允许偏差为±1°。考虑到欧盟EN 12020-2规定的直角角度允许偏差采用偏移距离来定义,可操作性不强,因此,本标准角度允许偏差只采用角度来定义,规定普通级为±1.5°、高精级为±1°、超高精级为±0.5°,此要求严于日本标准和美国标准的要求,其高精级和超高精级与欧盟EN12020-2的要求相当。
   3.5.5 平面间隙
  型材的平面间隙参照原GB 5237.1-2004制订,其中普通级和高精级采用原GB 5237.1-2004的指标;超高精级中,型材宽度W≤100mm的平面间隙采用原GB 5237.1-2004的指标,而型材宽度W>100mm~350mm的平面间隙参照欧盟EN12020-2制订,并比原GB 5237.1-2004和EN12020-2稍严。
  3.5.6 曲面间隙
  由于EN 12020-2的曲面间隙指标比原GB 5237.1-2004的指标低,因此,本标准采用原GB 5237.1-2004的曲面间隙指标,其指标与美国标准的指标相当。
  3.5.7 弯曲度
  普通级和高精级的型材弯曲度采用原GB 5237.1-2004的弯曲度指标,而超高精级参照欧盟EN12020-2的要求进行制订,严于原GB 5237.1-2004的超高精级指标。
  3.5.8 扭拧度
  对于超高精级的扭拧度,本标准等同采用EN 12020-2的指标,其指标高于原GB 5237.1-2004的超高
  精级的指标。普通级和高精级是参考原GB 5237.1-2004的指标制订的,并高于原GB 5237.1-2004的要求。
  3.5.9 圆角半径
  对于圆角半径允许偏差是采用美国ANSI H35.2的指标,与原GB 5237.1-2004的指标相当,严于欧盟EN12020-2的要求。
  3.5.10 长度偏差
对于长度允许偏差,本标准采用原GB 5237.1-2004的指标,比EN12020-2的要求低。
  3.5.11 端头切斜度允许偏差
  由于EN 12020-2中对于端头切斜度允许偏差采用切斜的长度来定义,其操作比较困难,通过换算成角度,其大部分型材的允许偏差在1°~3°之间,因此本标准规定型材端头切斜度不超过2°,其指标与原GB 5237.1-2004的指标相同。
  3.6 力学性能
  本标准等同采用EN 755-2中规定的拉伸试验指标,其指标与原GB 5237.1-2004的指标相当。由于韦氏硬度和维氏硬度检测方便、快速,且检测的力学性能结果具有可靠性,因此采用了原GB 5237.1-2004中规定的6063 T5、6063A T5的硬度试验指标。
  3.7 外观质量
  由于EN 12020-2、ANSI H53.2和JIS H4100等标准对外观质量都无定量规定,因此本标准参照原GB 5237.1-2004的规定。将型材端头因锯切产生的局部变形纵向长度不应超过10mm,比原GB 5237.1-2004规定的20mm要求严格;其余要求采用了原GB 5237.1-2004的指标,并将6005、6060、6463和6463A合金纳入其中。
  3.8 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试验方法全部采用目前我国最新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由于这些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在起草时均是参照国际、国外先进标准制订的,所以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具有先进性。
  检验规则沿用原GB 5237.1-2004的规定,这些规则是多年来经过生产实践总结出来的,并逐渐完善起来的,可靠而且实用,符合我国铝加工产品的现状。
  4 标准水平
  本标准主要在原GB 5237.1-2004的基础上参照欧盟EN12020-2《6060及6063铝及铝合金精密型材 第2部分:尺寸及外形允许偏差》、EN 755-2《铝及铝合金棒、管、型——力学性能》、美国ANSI H35.2《美国铝素材尺寸偏差标准》和日本JIS H4100《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标准制订,其主要技术指标相当于欧洲和美国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下一篇:我国08年铝产量有望增至1460万公吨    

企业黄页
上海潇湘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幕墙设计、生产、安装、咨询等业务...
联系电话:021-66408207
浙江龙游威特机电技术有限公司
  龙游威特机电技术有限公司创建于2002年,其主导产品为电控伸缩门、自动挡车器、遥控车库 门、工业门、吊轮滑轮、滑轮、工业门滑轮、悬挂系统、平移门配件等。经过在市场上的多年垂炼, “威特”现已成为全国电动伸缩门行业最具有影响力的品牌之一,威特公司每年都在发展、壮大,已 ...
联系电话:0570-7255055、7255403
上海创明智能遮阳技术有限公司
  创明智能遮阳技术公司是生产销售电动窗饰、智能遮阳产品的专业公司,总部及研发、生产基地设在广州,目前在北京、上海、武汉、广州、深圳、南海拥有六家销售公司和一家工厂,在杭州、苏州、南京、山东青岛、宁波设有办事处,销售网络遍及全国,各大中诚市都有经销、代理商。经过多年的发展,已...
联系电话:0532-83652071
上海盖蒂智能门窗有限公司
公司依靠德国技术,多年配合欧洲产品所积累丰富的经验,自主研发、生产智能开窗器,消防联 动控制系统,并成功开发出新一代标准的“智能”型开窗器及控制系统,(具备可视、可远程维 护、可点控、可点视/查/维护等等功能)!公司致力于为广大新老客户提供最具性价比的产品与服 务!...
联系电话:13611944559
北京昌兴顺达门窗有限公司
北京昌兴顺达门窗有限公司专业生产:防火窗、防火门、防火卷帘、车库门、伸缩门、卷帘门、不 锈钢、钢构等工程是一家集研制、生产加工、销售安装于一体的专业门窗企业,具有开发、设计、 生产、销售及安装、服务的综合配套能力。自建厂以来,公司注重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从而拥 ...
联系电话:89755389
哈科(宁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比利时HACO集团成立于1965年,为全球最大的钣金设备生产制造商之一,在全球数十个国家设有生产工厂和办事处,年销售额达7亿欧元。公司凭借超过四十年的机械生产经验,不断开发多元化产品,目前主要产品有:钣金机械、型材加工机械、钢结构加工机械、重型高精密数控车床、大型机 ...
联系电话:0574-86834622-217,13817190506
四川亨通机械工贸有限公司
亨通公司始建于1978年, 一直从事压铸产业和机械加工,尤其对压铸和机械加工有较为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 验。随着企业的逐步发展,现己成为拥有1.6亿元资产的中型民营企业。亨通企业位于成都36公里处的崇州市,高速直 达。公司占地100多亩,建筑面积33760平方米,...
联系电话:028-82278685
常州市丽岛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常州市丽岛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位于美丽的长江三角洲江苏龙城之地--常州。公司总占地面积166800平方,建筑面积48000平方米,员工总数300余人,其中,高级工程技术人员00多人,公司拥有上海市征国铝材经销部和广东四会市征国装饰材料厂,总资产达2.5亿元,2004年实...
联系电话:519-6663652/3250589/138610
网站声明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有文章版权,归中国幕墙网和作者所共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转载要求:
转载的图片或者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准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本站水印。

隐私条款:
除非特别声明,否则文章所体现的任何观点并不代表中国幕墙网。
本站转载或引用文章若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将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