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幕墙网】我国的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中一支重要而活跃的力量,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都在各自的经济发展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国民经济结构和社会稳定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截止到2002年底,全国中小企业数己超过1100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5%以上;它所提供的工业总产值和实现利税分别占全国总数的60%和40%,并提供了大约80%的城镇就业机会,成为县及县以下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可见,中小企业己是我国国民经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着举足轻重的促进作用。但是中小企业在取得重大成绩的同时,由于受到外部宏观环境变化和内部经营管理特点制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动力不足。因此,如何从财政政策方面为中小企业的长足发展提供有利的外部环境,仍然是值得研究和探索的重大课题。
一、我国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市场竞争力相对较弱
由于生产规模和资本积累方面的劣势,中小企业的生产力水平较低,生产成本较高,多数产品和技术属于模仿性质,并处于产品生命周期的成熟期甚至衰退期,在市场上缺乏竞争力,很难与拥有充足资金、技术和销售网络的大企业相抗衡。同时,由于中小企业缺乏全面引进
设备和技术的资金来源,而自身又难以承担基础研究和科研创新的任务,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被动局面,属于市场弱势群体。在改革开放初期,由于我国社会处于短缺经济阶段,不管企业生产的产品样式、性能如何都能卖出去。但在现阶段,全国已经形成买方市场,商品大多供过于求,市场竞争达到了空前激烈的程度。面对这样的形势,不少中小企业很难适应,处境十分困难。
(二)缺乏融资支持
⒈历史原因。由于信息不对称,中小企业在产权改革中引发的道德风险问题,使得通过银行间接融资的诚信机制失效,导致其融资面临困境。在大量的市场经济活动中,经济行为人之间不可能有相同的信息。当双方掌握的信息有差异时,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可能会为了自身的利益,故意隐瞒信息,或扭曲信息甚至传递虚假信息,使得交易质量存在隐患,交易效率降低。这种在交易前隐瞒自身掌握的信息或利用对方不知情做出对自己有利的选择的行为称为逆反选择。在交易产生后,一方不采取积极措施或适当的激励机制,产生机会主义行为,称为道德风险。防止或减少道德风险是保证融资机制有效运行的重要措施和必要前提。在中小企业产权制度变迁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银行为企业改制付出沉重代价,这是典型的隐藏行为的类型,道德风险在这里表现得最为突出。20世纪90 年代中期我国掀起了企业改制的高潮,中小企业主要采取了股份合作制、零资产转让、职工“持股制”、个人买断等形式。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有的企业对欠债银行封锁改制消息,或回避银行参与资产评估,或通过操纵拍卖,故意压低资产,压低银行偿债比例。这种情况在全国比较普遍,这就使改制之后的企业再度建立与银行的诚信机制出现障碍。
⒉现实原因。与大企业比,中小企业要承担过高的财务成本。一般来说,中小企业由于在获取商业银行贷款时难以提供充足、有效的抵押和担保,按照信贷配给理论,银行尤其是大银行将倾向于给那些能够提供充足抵押的企业或项目放贷。就现实原因而言,受管理体制的影响,政府的财政和信贷投入往往偏重于大中型企业,其中,向大型企业倾斜被认为是重要的因素。更有甚者,一些金融机构规定,对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实行不同的贷款条件,造成一些中小企业没有贷款资格的局面。另一方面,由于中小企业本身固有的特性,使其很难通过证券市场获得企业所需要的资金。而随着社会主义金融市场体制的逐步建立,银行贷款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意识大大增强,中小企业将面临着一个更加紧迫的融资环境。
(三)缺乏高效完善的管理和服务体系
目前,全国中小企业分属不同的部
门管理:工商局和工商联分管个体私营企业,农业部分管乡镇企业,原国家经贸委管中小企业,科技部分管高新技术中小企业。造成多头管理,难以保证政策的一致性和协调性,同时,各部门间在一定程度上缺少沟通与联系,信息分割,数据统计交叉、重复,对中小企业的总体规模、产业结构、财务状况等都缺乏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数据。最后,导致难以对中小企业的技术、培训、信息、担保、融资等各类服务工作和具体政策措施进行协调和落实的结果产生。
二、财税政策对中小企业的不利影响
(一)税收优惠政策效率不高 现行的中小企业财税政策基本都采用以税收优惠政策为操作模式的隐型财政支出模式,基本上没有直接运用于扶持和健全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支出。虽然税收优惠政策具有作用快时效性强的特点,但是由于税收优惠政策是政府资金的一种“坐支”,在我国尚未纳入税收支出预算管理,政策
透明度不高,而与其相配套的政策执行效率监督体系也还未形成,使得相当部分优惠政策非但没有实现其支持企业发展的制定初衷,而且还导致了许多企业为冒享优惠政策而进行弄虚作假的严重“寻租”行为,国家的税基受到了侵蚀,以税收为主的财政收入增长受到了严重影响。
(二)中小企业税法体系不完善 现行的税收立法体系几乎都是采用小条例(法律)大细则的形式,临时通知、补充规定不断,有关的中小企业税收政策也只是从承受对象看主要涉及中小企业,没有一套系统的专门为中小企业量身制定的税收
政策法规体系,造成相关政策执行起来随意性强,受人为因素影响大。同时,很大一部分优惠政策地制订还仅仅停留在解决残疾人就业、废旧物资回收再生等低技术层面,没有把中小企业提升到是当今许多高新技术的发祥地、吸纳社会新生劳动力的主渠道等这样一种战略地位来考虑,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制定的针对性、作用性不强。
(三)增值税制对中小企业的歧视与限制 现行的增值税制度人为地把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凡达不到销售标准(商业企业年销售额达180万,工业企业年销售额100万元以上)的纳税户,不管企业会计是否健全都被界定为小规模纳税人,这种界定把很大一部分中小企业都划入了小规模纳税人之列。而小规模纳税人较高的征收率(工业6%,商业4%)使其的实际税负远高于一般纳税人(工业4%,商业2.5%)。同时,目前实行的只允许抵扣购进原材料进项税额的生产型增值税制还存在着对资本品的重复征税问题,使得即使被划入一般纳税人管理的企业与国外同类企业相比也承受着较重税收负担,影响了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对资金投入量要求很高的资本密
集度与技术密集度都很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危害更大。
(四)所得税制中的亚国民待遇 我国中小企业的很大一部分税收优惠政策都集中在所得税当中,包括优惠税率、直接减免等几种形式,然而与外资企业在所得税领域享受的待遇相比,内资中小企业所享受的优惠政策形式明显单一,力度明显不强。主要表现在:税前费用列支标准过严,造成企业经营成本与外资企业相比偏高;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过于陈旧,而严重影响企业采用新设备提高产品层次的积极性等等。这一弊端在我国加入WTO,经济日益融入国际大循环的今天,其危害性变得更大,严重地影响了国内企业竞争力,同时还造成了大量冒享优惠政策的假外资企业产生,导致了国家税收大量地流失。
(五)税外收费情况严重 大量的税外收费弱化了税法的
刚性,冲击了税收调节分配的主导作用,导致了税费不分、以费代税、费强税弱的严重后果,令大量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重负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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