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3试验设备
紫外线试验箱箱体尺寸为560mm×560mm×560mm,内装由紫
铜板制成的Ф150mm的冷却盘两个,如图5所示。光源为功率为300W、紫外线辐照
强度不小于40W/m2的紫外灯。试验箱内温度控制在50℃±3℃。辐照强度达不到时应更换紫外灯。
图5 紫外线试验箱
1-试验箱
2-冷却盘 3-定位钉 4-试样 5、8、9-支撑架
6-紫外灯 7-温度计
7.4.4试验步骤
在试验箱内放2块试样,试样中心与光源相距300mm,在每块试样表面各放置冷却盘,然后连续通水冷却,进口水温保持在16℃±2℃,冷却板进出口水温相差不得超过2℃。紫外线连续照射168小时后,将试样移出,在透射光或反射光照下距试样1m观察是否存在由于结雾而引起的干涉或散射。如果观察到玻璃内表面出现冷凝现象,将试样放到23℃±2℃温度下存放一周后擦净表面观察。
对于由3层玻璃构成的双中空玻璃,试验应分别照射玻璃的两个表面。
7.5加速耐久性试验
7.5.1试验目的 本试验是为了确定中空玻璃在高低温环境和暴露于高温高湿环境下的密封寿命。
7.5.2试样 试样为15块(11块试验、4块备用)与制品相同材料、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作的尺寸为510mm×360mm的,经7.3检测合格的样品。
7.5.3试验设备 能够提供下述两个阶段试验的试验箱。第1阶段:56个循环,每12小时为一个温度循环,温度从-18℃±2℃~53℃±1℃,升降温速度为14℃±2℃/小时;第2阶段:温度在58℃±1℃保持7周。温度曲线如图6、图7所示。
图6加速耐久性试验温度曲线
1、 第1阶段高低温循环试验
2、 使用两个试验箱时允许将试样从一个试验箱移到另一试验箱的时间。
3、 第2阶段恒温恒湿试验
图7 高低温循环期间温度随时间以及湿度随时间的变化曲线
t1=5h±1min(
加热阶段) t2=1h±1min(
保温阶段) t3=5h±1min(制冷阶段)
t4=1h±1min(保温阶段) t5=12h(一个循环周期)
1、试验箱温度大于23℃时(虚线范围内)湿度应≥95%
7.5.4试验程序 试验试样按露点温度由高到低的顺序编号,露点温度低于-60℃时随机编号,按表7的规定选择试样。
表7加速耐久性试验的试样数量
玻璃编号 试验内容
7、8、9、10 干燥剂初始水分含量的测定
4、5、6、11、12 加速耐久性试验和干燥剂最终水分含量测定
2、3、13、14 备用试样
1、15 干燥剂饱和水分含量的测定
按附录C分别测定4块试样的干燥剂初始水分含量Ti,取其平均值为干燥剂初始水分含量。
按附录C分别测定2块试样的干燥剂标准水分含量Tc,取其平均值为干燥剂标准水分含量。
将5块加速耐久性试样垂直放入试验箱,试样间距离应不小于15mm。
加速耐久性试验后,按附录C测定干燥剂水分最终含量Tf。
按公式计算5块试样的I值和5块试样I值的平均值Iav。
7.6初始气体含量
7.6.1试验目的 本试验是用于确定充气中空玻璃初始充气量。
7.6.2试样 3块充气中空
玻璃制品或3块未经加速耐久性试验的与制品相同材料、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作的规格为510mm×360mm的试样。
7.6.3试验条件 试验在23℃±2℃,相对湿度30%~75%的环境中进行。试验前全部试样在该环境放置24h以上。
7.6.4试验设备 能够准确测量氩气含量的仪器,如顺磁性氧分析仪、气相色谱仪等,测量精度±0.5%。
7.6.5试验过程
7.6.5.1仪器校准 试验前应对氧分析仪进行校准,校准分别使用已经确定氧气浓度的干燥空气和纯度为99.99%以上的氩气。
7.6.5.2取气 试样竖直放置,用尖锥在试样中部将间隔框穿透,立即将排空气体的
气密注射器穿过
胶垫插入中空玻璃中,如图7所示,将间隔层中的气体抽入注射器,然后再把注射器里的气体推入间隔层,如此反复进行两次后,把20ml气体试样抽入注射器。
7.6.5.3测量
将取好气体试样的注射器插入仪器进气口,然后将气体缓慢注入分析仪,显示器数值稳定后即为测量结果。
7.7气体密封耐久性
7.7.1试验目的 本试验是为了检验充入
惰性气体的中空玻璃的气体保持能力。
7.7.2试样 3块与制品相同材料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作的规格为510mm×360mm的充气中空玻璃试样。
7.7.3试验设备 符合7.5.3温度变化要求的试验箱、顺磁性氧分析仪、气相色谱仪。
7.7.4试验过程 将3块试样垂直放入试验箱,试样间的距离应不小于15mm。试验过程中允许1块试样破坏,更换试样重新试验。试验首先按7.5.3第一阶段的试验方法,进行28个高低温循环试验,然后第二阶段的试验方法进行4周的恒温恒湿试验。试验后将试样在温度23℃±2℃,相对湿度30%~75%的环境中放置24小时,之后按7.6测量气体含量。
8检验规则
8.1检验分类
8.1.1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检验项目。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生产过程中,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b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
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时。
8.1.2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包括外观质量、尺寸偏差、露点、充气中空玻璃的初始气体含量。若要求增加其他检验项目由供需双方商定。
8.2组批与抽样 8.2.1组批:采用相同材料、在同一工艺条件下生产的中空玻璃500块为一批。
8.2.2抽样:产品的外观质量、尺寸偏差按表8从交货批中随机抽样进行检验。
表8 单位:块
批量范围 抽检数 合格判定数 不合格判定数
2~89~1516~2526~5051~9091~150151~280281~500 235813203250 00112357 11223468
对于产品所要求的其他技术性能,若用制品检验时,根据检验项目所要求的数量从该批产品中随机抽取。若用试样进行检验时,应采用相同材料、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作的试样。当检验项目为非破坏性试验时可继续进行其它项目的检测。
8.3判定规则
8.3.1外观质量、尺寸偏差
若不合格品数等于或大于表8的不合格判定数,则认为该批产品的外观质量、尺寸偏差不合格。
8.3.2露点 取15块试样进行露点检测,全部合格该项性能合格。
8.3.3耐紫外线辐照
取2块试样进行耐紫外线辐照试验,2块试样均合格该项性能合格。
8.3.4加速耐久性 取15块试样进行加速耐久性试验,水分渗透指数均合格该项性能合格。
8.3.5初始气体含量 取3块试样进行初始气体含量试验,3块试样均合格该项性能合格。
8.3.6气体密封耐久性 取3块试样进行气体密封耐久性试验,3块试样均合格该项性能合格。
8.3.7批次合格判定 若上述各项中,有一项不合格,则认为该批产品不合格
9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9.1包装 中空玻璃用木箱或集装箱包装,包装箱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每块玻璃应用
塑料或纸隔开,玻璃与包装箱之间用不易引起玻璃划伤等外观缺陷的轻软材料填实。
9.2标志 标志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应包括产品名称、厂名、厂址、商标、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执行标准。且应标明“朝上、轻搬正放、防雨、
防潮、小心破碎”等字样。
9.3运输 产品运输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运输时,不得平放,长度方向应与运输车辆运动方向一致,应有防雨措施。
9.4贮存 产品应垂直放置,贮存于干燥的室内。
附录A边部密封粘结性能
(规范性附录)
A. 1要求
B. 中空玻璃用外道密封材料应有足够的内聚力和
粘结力,试样的
拉伸试验在图1所示的OAB测试区域内,应无玻璃与密封胶的粘接破坏且无密封胶内聚破坏,见图2。
要求
A. 1试验方法
B. A.1.1试验目的
C. 本试验用于确定玻璃与密封胶之间的
粘结强度以及密封胶的抗撕裂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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